本报福州8月9日电 (记者付文)福建福州市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措施,着力解决职责边界不清、部门协作不畅、执法僵硬扰企等问题。要求实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照法定职权梳理并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等核心要素,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福州各部门将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制定管理程序,涉企行政检查需严格落实计划管理和审批机制,严禁私自搭车检查,不得借检查之名开展与执法目标无关的活动。福州将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拓展联合检查应用场景,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福州将大力推行服务型监管方式,探索“预约式”指导服务,提升涉企柔性执法实效。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请“预约式”指导服务;相关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15个工作日内,制定检查方案,入企提供行政指导、政策咨询、合规建议等服务。
《 人民日报 》( 2026年08月10日 11 版)
责任编辑:孙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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