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维度、经理层治理维度、信息披露维度和利益相关者治理维度均实现上升,而董事会治理维度和监事会治理维度略有下降。
本报记者刘慧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中国证监会提到,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迈上新的台阶。而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规范的公司治理是基础。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课题组以5055家上市公司为评价样本,于2023年8月19日发布了调研结果——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CCGINK)。
南开大学讲席教授、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调研结果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攀升,但增幅放缓,2023年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达到64.76,较2022年的64.40仅提高了0.36。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课题组今年首次给出上市公司治理评级结果,评级为A的样本仅占5.06%,无AAA和AA样本;BBB样本占比最高,为35.21%,其次是BB样本,占31.97%,无C评级样本。
上市公司治理六大维度有升有降
李维安表示,在构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维度、经理层治理维度、信息披露维度和利益相关者治理维度均实现上升,而董事会治理维度和监事会治理维度略有下降。其中,利益相关者治理维度提升1.27,升幅最大,表明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状况逐渐趋好。
股东治理指数持续上升,中小股东董事提名选举权、经营性资金占用有较大改善。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指数为69.31,相比2022年的68.69上升了0.62。
董事会治理水平整体降低,董事会权利与义务、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运作效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下降。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82,较2022年下降0.20。
监事会治理规模结构持续下降,监事胜任能力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在公司治理的六大维度中仍处于较低水平,且近两年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监事会治理指数为59.34,较2022年下降0.15。
经理层治理状况平稳上升,其中执行保障指数略有提升,经理层股权激励指数上升,高管持股和薪酬平均水平有所增加。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0.26,比2022年上升0.48。
信息披露质量恢复增长,真实性、相关性和及时性得到提升。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较2022年上升0.44,真实性、相关性和及时性分指数分别上升0.49、0.35和0.47。
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参与程度与协调程度齐头并进。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较2022年上升1.27,其中参与程度分指数上升1.21,协调程度分指数上升1.36。参与程度方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比例由18.08%提升至18.48%。
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逐年提高
记者从课题组获悉,2023年主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为64.39,较2022年上升0.38,维持了治理水平逐年提高的趋势。2023年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指数从2022年的67.70提升至68.34;经理层治理指数从2022年的59.47提升至59.59,但在六大维度中仍处于末位;信息披露指数从2022年的64.59提升至65.34;得益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违规事项的减少,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从2022年的67.91提升至69.30,绝对值和增加值均居于六大维度之首位;董事会治理指数从2022年的65.05下降至64.87;监事会治理指数从2022年的60.03下降至59.90。
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较为平稳,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上升。2023年12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5.03,与2022年持平,治理水平较稳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平均水平于2022年突破65大关后,2023年的公司治理指数与2022年持平,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治理方面遭遇天花板效应,治理水平徘徊不前。
科创板治理优势较为明显,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499家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6.05,与2022年相比提升了0.57;六个分指数中,信息披露指数下降幅度最大,降低了1.58,经理层治理指数和股东治理指数提升最多,分别提升3.7和0.76。
北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指数较2022年有所下降,信息披露指数和经理层治理指数下降幅度较大。2023年16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3.61,比2022年降低0.64。北交所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和董事会治理指数提升,而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下降。信息披露指数下降幅度最大。
上市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显著改善,但须警惕关联交易风险。2023年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7.18,高于非金融机构。2023年上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指数均值较2022年有所提升。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2023年公司治理指数均有所
上升,两者的差距略有缩小。
继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
李维安代表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课题组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继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基础。需要尽快建立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的公司治理标准,打造中国式公司治理模式,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第二,强化对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突破公司治理有效性的无形障碍。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相对领先,主要是缓解了董事会等治理结构和机制的形同虚设问题。因此,要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当前首先要建立或强化对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
第三,以独董制度改革为抓手,破解董事会治理的瓶颈。加快落实新独董管理办法关于独董兼职公司数等规定,并进一步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比提升至半数以上,设立首席独立董事,限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董事提名权等,从根本上解决董事会的独立性问题。
第四,强化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监控,防范金融机构治理风险。近年来,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等增加,要以防范金融机构治理风险为抓手,强化关联交易等监控机制,建立针对性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从而达到防范或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目的。
第五,制定数字治理规则,防范人工智能私利。要加强数字治理相关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在董事会设立数字治理或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等治理结构或机制;构建政府监管、数据市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外部协同治理体系。
第六,推进绿色治理(ESG)理念到规则落地,以绿色治理全面升级公司治理。借鉴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等制定的可持续披露框架和标准,推进我国上市公司从社会责任到绿色治理(ESG)披露的升级,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治理(ESG)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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