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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300多个县市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2025-09-29 09:4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阅读量:0

  中新网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庞无忌)记者日前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全国2300多个县市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改革,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40多万本,群众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领到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关系百姓安居。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业务链条长,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历史上一些项目审批、建设、交易、监管等环节不衔接、不规范,导致登记要件缺失,无法登记办证,影响群众合法权益。

  在自然资源部日前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透露,通过相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累计已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房屋2300多万套,今年以来化解230多万套,群众拿到“红本本”,与之相关的落户、入学、买卖、融资等难题也迎刃而解。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构建部际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常态化沟通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高效协同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针对土地房屋因房企原因被查封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葛洪涛表示,对于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条件的购房群众,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含按揭)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被查封的,查封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与司法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办理预告登记后被查封的,应当解除查封,但因购房群众自身债务被查封的不得解除;对其他劣后于购房群众交付请求权的债务导致被查封的,应当解除查封;对于超标的查封的,应当及时解除超标的范围的查封。对于购房群众就涉案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因其自身债务被查封的,不解除查封不影响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异地法院查封的,属地人民法院应做好协调,两地人民法院不能协调一致的,逐级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协调解决。

  针对土地房屋被房企抵押项目办证问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副司长申爱华指出,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群众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含按揭),但房企存在未偿还抵押债务的,在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按套注销对应房屋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抵押登记。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注销抵押登记前,各地相关工作机制应与金融机构加强协商,并督促指导房企按照被注销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的市场价值,通过将本项目超出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部分依法优先用于偿还开发贷款等金融机构抵押债权,或置换、补充新的足值抵质押物等方式,等额足值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胡善顺解释,在政策举措研究制定中,坚持为无过错群众办证。不让购房群众为开发商违规行为和政府监管问题“埋单”。同时,严防风险、严守底线,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借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范。一手抓化存量,一手防新增。化解存量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惩戒约束,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全业务链条闭环监管,推动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源头防范新增问题产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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