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5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25日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本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规定以及上海市政府调控要求,现对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调整,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 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二、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上海市政府调控要求,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落实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四、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有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经济时报社*中国经济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经济时报社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10-81785106;邮箱:cetcopyrigh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