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

当前位置: 资讯 房产资讯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2024-06-25 15:41:07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量:1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谢英君)昨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公布了《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等多条措施,以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在合作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号)执行,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请先登录
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0)
中国经济时报社*中国经济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经济时报社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10-81785106;邮箱:cetcopyright@163.com。

不想错过权威经济资讯?

订阅 中国经济时报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图文/PRODUCT 更多
相关栏目:

房产资讯 商业地产 本网专题 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