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

当前位置: 资讯 房产资讯

上海取消土地最高限价,执行“价高者得”

2024-06-11 10:28:40 来源:第一财经 阅读量:18

  上海的土地规则迎来新变化。

  6月7日,上海发布了今年第三批次出让地块的信息,合计4宗地块分别位于杨浦区、宝山区、奉贤区3个地区,出让总面积约15.29公顷,起始总价84.21亿元。

  上述地块的出让信息中明确将执行“价高者得”。地块的“出让须知”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统领作用,提升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推动住房高品质建设,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这也意味着,从2021年一批次集中供地起开始实施的限价竞价政策、2023年6月开始实行的触顶摇号机制不再实行。自此批次起,上海不再设定土地溢价率上限。

  业内认为,此次优化调整土地政策,是对“沪九条”中“完善房地联动机制”的落实,近期一线城市的土地政策或将陆续出现积极的调整。

  上海将土地溢价率上限设置为10%的政策,源起于2021年。彼时正值市场热度高涨时期。2021年4月底,上海对土地市场的竞价规则作出重大调整,为每宗地块设置起始价、中止价和最高报价,其中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也即地块的溢价率上限为10%。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向记者表示,过去设置土地溢价率上限是考虑到市场稳定,现在取消最高溢价率的限制,让市场决定土地价格,实则有助于正常发挥土地应有的价值。

  中指研究院上海高级分析师陈炬兰也认为,本次取消溢价率上限将使有实力的企业获取土地资源,开发商拿地将更加市场化,拿地意愿强烈的房企机会增加。其次有利于企业打造“好房子”,从而增加政策土地收入,将有利于城市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取消地价上限也将使得开发商投资更为谨慎,需要提前进行严谨的投资测算以可以获得利润。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上海此次土地政策调整是对“人房地钱”政策导向的落实,对于后续更好契合市场需求和产品开发等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土地市场支持政策出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政策的重要体现,对于市场信心提振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一直以来,上海市场都以较强的市场韧性赢得众多房企的青睐,在其他城市土拍市场不断降温的背景下,仍保持着不错的表现。

  在5月底落幕的2024年二批次4宗地块的出让中,上海共揽金约100亿元,有2宗地块触顶摇号,平均溢价率达到6.8%。这其中还有源源不断的新面孔进入,北京城建便借此次土拍成功进入上海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地块出让信息发布时公示的“理性竞价承诺书”中往往会同步披露房地联动价,也即新房入市时的指导价;本次土地出让信息中的“竞价承诺书”中则未有房地联动价的相关信息。

  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变动意味着未来新房价格有松动的空间。也有沪上房企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未公布房地联动价,但政府在设置地价时,实际上也会对房价有所评估。

  陈炬兰表示,本批次土地出让中未见到新房联动价的限制,这也代表着自2021年一批次集中供地以来已经实行3年多的新房联动价本次不再实行,房企的利润空间可能将增大,将有利于市场上更多项目在品质方面百花齐放。但这不意味着上海就此取消了新房限价政策,目前上海新房仍然需集中过会后入市。

  事实上,近来北京也对土拍规则上进行了一定调整,溢价率上限逐渐突破过往15%的惯例。

  一宗近期出让的海淀区地块溢价率上限设置为20%,同时,住宅销售价格也根据溢价率分段指导:如果溢价率低于15%,项目销售指导价格为9.3万元/平方米,若触及地价上限,溢价率最高可达20%,销售指导价格则调整为9.6万元/平方米。

  严跃进认为,此前上海已对房价地价联动制度进行了微调,包括部分豪宅的备案价进行了适度上浮;近来北京也出台了溢价率分段指导价政策,这都体现一线城市近期土地政策调整是同步的,方向一致。

  2022年以来,22个进行集中供地的城市已陆续取消土地最高限价。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截至今日,已经有19城恢复“价高者得”,目前仅有北京、深圳、宁波土地拍卖仍执行限价政策(北京、深圳土拍溢价率上限为15%,宁波为30%)。

  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请先登录
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0)
中国经济时报社*中国经济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经济时报社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10-81785106;邮箱:cetcopyright@163.com。

不想错过权威经济资讯?

订阅 中国经济时报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图文/PRODUCT 更多
相关栏目:

房产资讯 商业地产 本网专题 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