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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1876对

2023-07-13 09:53:30作者:陈璋 来源:江西日报 阅读量:0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璋) 7月11日,记者了解到,自6月1日江西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共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1876对,其中双方均为外省户籍的38对,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根据新的政策,在江西省内,双方均非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为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江西省内任意一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实现省内通办。

  近日,杨先生和文女士来到浮梁县婚姻登记中心。两人都是“95后”,户籍所在地分别为四川和陕西,他们大学毕业后来到景德镇工作,并取得景德镇居住证。“年初就准备领证,但是工作一直很忙,没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现在赶上了‘跨省通办’的好政策,省去了我和爱人往返老家的奔波之苦。”拿着新领的结婚证,杨先生幸福之情溢于言表。

  同样享受新政便利的还有家住南昌市青山湖区的吴先生和刘女士,两人户籍所在地分别是安徽和河南。7月1日,他们来到位于上海路520婚恋文化产业园的青山湖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取号、排队、交材料……不到半小时,两人就顺利领到了结婚证,并在颁证厅举行了领证仪式,彼此许下幸福的承诺。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效率,江西还开通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群众可通过赣服通APP、江西民政微信公众号、江西省民政厅官网提前预约,也可拨打全省105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的联系电话进行预约。”

  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过程中,双方均非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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