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锦春
2026年7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首场科技盛会,此次会议释放的信号远超常规年度表彰——既是一次国家创新战略的系统宣示,更是一份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的清晰行动蓝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正从全球科技的参与者、贡献者向开拓者、引领者加速转变,已成为创新力上升最快的国家之一。这一战略判断,为后续政策定下了总基调。
紧随其后,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将这一战略导向进一步具象化为可操作的政策举措: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对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发展智能经济新形态,完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前沿技术突破和未来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持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从7月8日的战略宣示到7月30日的系统部署,两次会议紧密衔接,共同勾勒出中国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清晰路线图。
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为人类创造增量知识的过程,其产出表现为科学发现、通用原理及技术原型等。从经济学属性看,这类活动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特征——成果非竞争、非排他,易外溢。与之相对,产业创新则以企业为主体,核心驱动力在于通过率先应用新技术获取超额利润,因而具有极强的专用性和排他性。两者“公共性”与“专用性”的根本差异,构成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之间天然的制度性鸿沟,使得知识生产与价值转化之间往往存在“断层”。要有效实现二者融合,不能仅靠简单叠加,而需要深入剖析创新主体在合作、激励、风险分担及利益分配等环节中的具体矛盾,并针对性地构建贯通机制。笔者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构建“两新融合”评价体系,强化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该体系需系统考量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在目标导向、风险承担和评价标准上的本质差异。
在目标导向上,科学家和研究者的核心驱动力在于探索自然规律、拓展人类认知边界,以获取学术声誉和“首创”认可为首要追求,更注重成果的社会价值而非直接经济回报;而企业家等产业主体以利润最大化和竞争优势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严格遵循成本收益原则,精细测算创新投入的产出效率,属于典型的经济理性行为。
在风险承担上,科技人员通常在稳定薪酬保障下从事不确定性研究,其失败本身亦具有科学意义(可排除错误路径),且风险主要由公共财政或公益基金兜底,因而敢于挑战成功率极低、回报周期极长的前沿“无人区”;企业则直接面对资金损失压力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技术路线选择上更趋务实和保守,偏好成熟度较高的集成创新,力求规避研发投入的不可控风险。
在评价标准上,科技创新以学术影响力和社会价值为标尺,侧重高水平论文、引用频次、国际权威奖项、发明专利授权等长周期累积性指标;产业创新则以财务绩效和市场地位为准绳,关注投资回报率、净利润、营收增长、市场份额等显性指标。若技术无法有效转化为财务或市场优势,即便其先进性突出,也可能被视为低效甚至失败。
第二,构建“两新融合”生命周期成长体系,激发两大阶段主体的协同动力。
科技创新主体长于“专”与“深”,在实验装置操作、数据分析、理论推演等垂直学科领域功底扎实,但跨学科整合能力和工程化落地能力相对薄弱;产业创新主体则不仅需要技术研发能力,更依赖强大的工程化推进、供应链协同、资本运作、品牌营销及组织管理等多维能力,最终实现产品的商业化闭环。
在创新阶段上,科技人员深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致力于“0到1”的原创性突破,追问“是什么”和“为什么”,倾向于将问题复杂化,深入揭示机理与规律;企业人士则聚焦于“1到N”的试验发展环节,推动技术从原型走向工程化、产品化、商品化,围绕“怎么做”和“怎么用”展开,追求稳定性、良品率和成本可控性等实用性指标。
两类主体、两个阶段、两种属性,需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在科技创新端,应发挥政府母基金的引导作用,政府要做到“到位”而不“越位”,“补位”而不“缺位”,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供给;在产业创新端,则主要交由市场机制发酵孕育,政府的核心职责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公平竞争,而非替代市场进行技术路线选择。
第三,建立产业需求牵引的多元融合体系,畅通“两新融合”转换机制。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本质上是将原本相对分散、偏重前沿探索的科学研究活动,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现实坐标,引导其从“自由漫游”转向“需求锚定”,形成相互赋能、互促双强的良性循环。其基本逻辑,在于破解科技创新“公共性”与产业创新“专用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构建一个双向奔赴、有机协同的多元融合体系。这好比人体心脏造血与各器官细胞用血之间的关系,离不开一套周密完备的转换机制。
一方面,充分发挥产业需求的牵引作用。首先,产业需求为科技创新提供“精准导航”,有效扭转科研活动盲目追求技术指标先进性的惯性,推动其更加关注市场真问题,贯通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创新全链条。其次,产业需求充当科技成果的“筛选漏斗”,在反复纠偏与试错中,助力有价值的成果跨越“死亡之谷”,实现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惊险一跃。再次,产业需求扮演“加速器”角色,为科技创新提供真实的工程化场景和海量反馈数据,大幅缩短技术迭代周期。更为关键的是,产业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能够反哺基础研究,形成“科研—应用—获利—再科研”的良性循环,使整个创新体系具备自我造血与持续进化的能力。
另一方面,系统构建多元融合的支撑体系。在主体维度,需组建组织化、协同化的创新联合体,厘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各方的角色定位与分工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的合力格局;在环节维度,要打通“研发—试验—应用”全链条的无缝对接,尤其要补齐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关键中间环节,防止创新链条“断点”;在要素维度,要为人才、资本、数据等核心创新要素构建自由流动、高效配置的机制,确保其精准服务于“两新融合”的现实需要;在机制维度,则需建立覆盖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制度,从评价机制、权益分配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多层面形成系统完备的规则体系,为融合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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