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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低空经济迈入政策红利向规模化商业运营过渡的关键阶段

——访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海军

2026-06-11 14:06:37作者:张一鸣 王彩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阅读量:0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张一鸣  王彩娜

低空经济被寄望成为下一轮增长的新兴支柱产业。然而,空域管理如何破题?规模化应用为何迟迟未至?作为长期深耕交通基础设施的科技型企业和低空经济领域的深度参与者,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为何选择低空经济作为“第二曲线”?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专访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海军。

为何选择低空经济作为“第二曲线”?

中国经济时报:苏交科选择低空经济作为“第二曲线”,背后是基于哪些趋势判断?您认为,当前中国低空经济发展处于什么阶段?

张海军:低空经济本质上属于空中交通体系。我们判断,交通基础设施正由单一的地上物理空间向立体数字空间延伸。低空飞行需要空中交通数字化智能网联的基础设施支持,与之相关的空域数字化、智能网联设施和飞行服务平台,与苏交科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交通运行管理等核心技术高度同源。未来的交通基础设施将是空地一体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作为交通行业高端智库型科技企业,我们有责任和使命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低空经济至少需要10—15年的发展周期,伴随空域管理改革,需要经历试点与示范、载货商业运行以及载人、载货全面商业化等阶段。当前中国低空经济正处于政策红利释放向规模化商业运营过渡的关键阶段,重点是完善协同管理机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试飞基地和示范城市。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完善空域治理体系、突破核心技术、优化基础设施和拓展应用场景。

空域管理改革卡在哪里?

中国经济时报:从行业视角看,目前空域管理改革卡在哪里?企业能做什么?

张海军:当前空域管理改革卡在精细化管理上。一是军地民协同机制仍在探索中。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把空域的使用权更灵活地向民用释放,需要持续的技术验证和制度创新。二是审批流程还不够灵活高效,涉及跨区域、中高空或敏感区域的飞行协调层级多、周期长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空域划设技术仍较为粗放,目前“隔离运行”思路无法支撑未来高密度、大流量的城市低空运行。四是地方在空域管理、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方面,尚未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手段和体系。

企业层面,苏交科正不断强化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建设,攻关空域数字化、智能划设、低空通信、导航、监控和气象等智能网联核心关键技术,探索低空经济产业化发展路径。第一,推动空域数字化,将空域转化为可计算、可管理的数字资源,建立网格化空域管理工具,协助地方政府提升空域使用效率。第二,推动低空通信、导航、监视和气象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形成自主可控的技术能力。第三,推动低空运行管理技术的应用,建立适用于自主飞行的运行规则和实施体系。

规模化应用为何迟迟未至

中国经济时报:低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UAM)等喊了很多年,为什么仍未大规模落地?

张海军:主要受低空交通的安全性、经济性、空域使用的便利性以及市场主体不足等因素制约。第一,安全性不足。目前的技术在复杂城市环境下的自主避障、极端天气应对、通信干扰以及大规模飞行间的防碰撞等方面,尚未达到规模化商业运行所需的安全水平。第二,经济性不高。目前缺少大载重、长航时飞行器,单次飞行的成本远高于传统地面运输方式,难以找到愿意持续买单的大规模用户群体。第三,空域使用灵活性不足。虽然国家在推动空域管理改革,但低空空域本质上仍是严格的管制资源,加上地方政府空域管理机制不完善,难以支撑高密度、大范围、全天候的商业运行需求。第四,市场参与主体不足。低空经济需要整机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空管技术、保险金融等多个环节协同发力,但目前大多数领域仍是少数头部企业在探索,尚未形成有效的商业运行模式。

安全不能保证、成本降不下来、空域飞不顺畅、能干活的企业还不够多——这四件事没解决好,低空经济就很难真正起飞。

关键技术突破将引爆规模化应用

中国经济时报:未来三年内,哪一项关键技术的突破会真正引爆低空经济的规模化应用?

张海军:未来三年内,引爆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技术是“低空智联网”中的“融合感知技术”。具体来说,就是不依赖无人机主动报位置,而是靠地面网络自行发现、跟踪每一架飞行器,并实时判断它们之间会不会相撞。只有解决了“黑飞无人机”的发现问题和大量飞行器在狭窄空域内的碰撞规避问题,监管机构才敢真正放开流量,规模化应用才会爆发。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中央层面进一步推动低空经济成为支柱产业有哪些具体政策建议?

张海军:第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我国低空经济作为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空域改革制度和协同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空域管理方面的职责。

第二,深化空域改革,优化全国低空空域分类管理规则,适度扩大1000米以下开放空域,推行空域动态调控。简化飞行报备、航线审批流程,统筹规划全国低空航路网。

第三,推进各类标准规范建设,严格安全标准的同时优化审定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载人eVTOL、大载重、长航时无人飞行器的研发与制造。

第四,明确低空新基建的建设标准和运营模式,尽快出台技术标准和建设指南,同时明确投资主体和运营机制。

第五,完善政策与要素保障,强化央地协同,出台财税、金融、用地、人才扶持政策。建立低空经济考核、督导机制,压实地方发展与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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