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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是出于什么考虑?国家统计局回应

2026-03-16 14:49:07 来源:中国网财经 阅读量:220

  中国网财经3月16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2026年1-2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我们看到,刚刚发布的数据新增了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都包括哪些内容?谢谢。

  付凌晖: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发布的消费相关指标中有一项重要变化,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同时停发“网上零售额”指标。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是在原有网上零售额指标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得到的,主要差别是“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扩大了网络服务平台统计范围,强化了网上服务零售额测算。过去发布的网上零售额指标主要包含两项:一项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网上商品销售情况;另一项是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重点平台服务零售情况。

  近些年,随着网上服务发展日益加快,国家统计局加强对网上服务零售统计。在原有的“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将更多网络服务零售平台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测算发布“网上服务零售额”指标。与此同时,将原来发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它的统计范围和内涵没有变化;“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调整以后,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的总量比原来的网上零售额有所扩大,主要是因为网上服务零售额的增加。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统计监测等工作,更好反映消费发展状况,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广大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根据大家的意见,持续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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