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嘉兴讯(张海生)12月30日下午,《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邀请了嘉兴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最新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是今年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起草,嘉兴市司法局负责审查。今年5月,经嘉兴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规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2024年9月27日,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批准决定,这部法规将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嘉兴市于2018年就在全国率先提出综合查一次,旨在科学统筹行政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并获国务院和省政府认可和推广。可以说,综合查一次,源于嘉兴,成于嘉兴。因此,嘉兴有必要通过立法来引领推动这项改革。
此次立法是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在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基层负担,特别是减少检查企业次数、缩短企业迎检时间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来推动跨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设机构之间行政检查的统筹协同,尽可能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这部法规有三个突出亮点:第一,这部法规是全国首部规范综合查一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一次创制性立法。第二,这部法规紧扣改革主题,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把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贯穿法规全文,具有浓浓的嘉兴味、改革味。第三,这部法规充分体现了立项精准、框架精干、条文精细的立法理念,法规全文14条,不分章节,具有鲜明的“小快灵”特点。(图片摄影:张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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