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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与抚远市签署跨区域信用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2024-12-23 09:39:06作者:杨同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阅读量:0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杨同玉)12月20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与抚远市人民政府跨区域信用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第六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活动现场成功签署,为两地共建跨区域信用体系联盟合作开创了崭新篇章。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与抚远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 。 (摄影  王伟红)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与抚远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 (摄影  王伟红)

  抚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东生,前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婷婷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侯喆,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张继虹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

  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旨在建立跨区域信用合作的新机制,以信用为纽带,打破地域界限,共绘信用资源共享、互认互用的美好蓝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信用动力。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黑龙江分公司、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见证签约  (摄影  王伟红)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黑龙江分公司、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见证签约。  (摄影  王伟红)

  前进区和抚远市均拥有扎实的信用工作基础,本次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中,又同时斩获第六届“新华信用杯”荣誉。未来,两地将依托各自资源,在建立信用积分互认共享机制、共享信用惠民服务应用场景、开展跨区域信用宣传活动、强化沟通交流和技术对接等四个关键领域展开高效合作,为守信者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双方诸如信用主体全链条服务、“信易边境游”等优秀典型做法搭建更为广阔的推广平台。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将会涌现更多更好的信用激励措施和创新典型案例,起到1+1>2的合作效果。

  跨区域信用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仅是对区域协调发展理念的践行,更是对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入国民经济体系的探索。下一步,双方将不断就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整合信用资源、强化守信激励、激发市场活力,达到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同时,也将不断寻求扩大信用“合作圈”的机会,探索多地合作新模式,邀请更多区域融入信用发展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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